啦啦啦
哈密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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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3 12:0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亵渎艺术的人

    不知从什么时候,在艺术领域出现了按尺寸大小卖画的现象,这真是叫人啼笑皆非。


    艺术品以它独一无二的天才创造成就了任何商品不可与之比肩的价值,即使艺术家本人也不可能创造出完全一模一样的艺术作品,也正是因为这种唯一性、不可复制性才成就了艺术的高贵。即使在印刷术相当进步的今天,我们看到的印刷品也不是艺术,而是艺术的影子。没有一个人愿意把影子或一张照片当做配偶娶回家。印刷品和艺术品永远是两回事。


    印刷品可以按量购买,同等质地和造价的商品可以按大小和数量买卖,唯独艺术品不能按大小、尺寸来买卖。


    近些年来,老见有些画家和书法家卖字卖画按尺寸收费。简直是悲哀,贬低了自己的价值不说,简直是对艺术的亵渎。即使是一个大艺术家,你能保证你的每幅作品都是精品,你能保证你的大画比小画更有价值?再者说,就算大画小画都是精品,也不能按大小论价吧!完全可以等价或小画高于大画。即使在艺术商品化的今天,我们仍然要对艺术负责。我不反对艺术的商品化,但是我们不能把艺术品等同于一般工业商品。像这样按尺寸卖,发展到最后是不是还会有论斤卖画的那一天?艺术品不是重复劳动生产出来的,而是创造出来的,所以谁要是把自己的书画按尺寸卖,我们完全可以不把他的东西当作艺术品,把这种亵渎艺术的工作者大声的呼为画工。呼作画工都有点抬举他了。应该叫字匠这与按天付酬的民工有何异?还不如民工呢,民工还要检验他的工作质量呢。


   总而言之,按尺寸论价收费的工作者,我极端鄙夷!

[ 本帖最后由 啦啦啦 于 2010-5-13 12: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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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 19:43  资料  个人空间  主页 短消息  加为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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