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吴睿鸫:政策尚不成熟 且慢推广全装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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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6 21:2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QQ

吴睿鸫:政策尚不成熟 且慢推广全装修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文,要求各地要制订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新建商品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模式,逐步达到取消毛坯房。
 早在2002年,我国就提出了一次性消灭毛坯房的构想,并计划2003年京沪两市当年实现商品房全装修,然而,6年多去了,上海的装修房才占整个新房市场的15%-20%。现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旧事重提”,并隆重出台政策,以实现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新模式。
 应当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此项公共政策,好处还真不少。一则,能遏制住户随意装修,破坏房屋结构,避免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隐患;二则,从理论上讲,能抑制炒房,原因是,如果是毛坏房,买了若干年后再出售,购房者装修一下就可以入住了。如果买的是精装修房,住上若干年后,就不容易出售。另外,还能防止群租。如果是毛坏房,群租出去,房屋所有者不心疼,相反,如果是精装修房,就舍不得租给人家了。
 然而,笔者觉得,国家启动取消毛坯房计划,尽管好处多多,但是推广全装修房的公共政策,条件不太成熟,不应贸然出台。首先,没有一整套质量验收体系,难以达到让消费者期望值。就目前而言,国家强制的质量标准,以及验收管理办法,大都针对是毛坯房,而对于全装修的材质、施工标准、施工监理等没有任何管理机制,更没有相应的验收标准。
 可以想见的是,没有验收标准的住房装修,消费者很难达到满意。正如上海市消保委和市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做的一次“上海市全装修房消费者满意度调研”显示,对全市11个区、27个样本楼盘调查发现,业主主要对工程质量和装饰材料品质都不满意。
 其次,容易陷入相互扯皮怪圈。一般来讲,全装修房除与开发商、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外,还要与装修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由此,开发商、物业公司和装修公司三家的责任更加难以划分,购房者一旦遇到房屋质量问题,很可能陷入无休止的扯淡中去,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此外,全装修难以解决“众口难调”问题。住房装修,最能体现购房者个性和主见。现在,如果开发商都设计成千篇一律的住房装修,不但不能符合购房者的胃口,更为严重的是,有些房主很可能把统一的菜单式装修,再进行二次改造,这势必造成重复浪费。
 因此,笔者觉得,现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急吼吼地推广全装修房有些仓促,冒失。要想推广全装修房至少要解决好三方面问题,才有可能实施和推广:一方面,尽早建立健全管理和验收机制。加强对全装修公司的资质审查,引进独立的监理机制,尽早实施全装修住房验收制度。另一方面,开发商要承担住宅装修工程质量责任,负责相应的维修服务。最后,开发商不妨接受购房者提供的装修建议。惟此,不仅能解决互相扯皮现象,而且也能避免“众口难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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