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江苏常熟突令800住户拆迁 传最高法已介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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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1 12:4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江苏常熟突令800住户拆迁 传最高法已介入督办

  全国百强县——江苏常熟市,因一起突击拆迁纠纷,被推向舆论漩涡。

  “目前市里在对常熟琴湖的拆迁事件,研究部署一些新的解决方式,但是今天我们还没有接到上面通知。”8月30日,常熟市土地储备中心一位负责人士告诉本报。
  常熟市土地储备中心,即是负责常熟琴湖片区8宗地块土地使用权的拆迁工作,年初2月11日,《常熟日报》突然一纸公告发布,由于需要规划建设,琴湖8宗地块居民房屋土地已经被收归国有,并要求800多户居民在15日内自动去相关机关注销土地使用权。
  位于常熟中心地段的琴湖片区总面积160公顷,总拆迁面积29.27万平方米,此番约346971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要被收回,涉及住户803户。关键是,当地居民称,此前政府对于这一突然征地,并未有过公开的预示。
  拆迁中,涉及独立式和半独立式住宅687户,琴湖片区内湖苑五区109栋独院别墅。常熟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人士表示,现在是600多户基本搬迁完毕,还有100多户由于赔偿等原因,目前还未动迁。
  接受湖苑五区60多户居民诉讼代理的律师李刚对本报记者称,今年以来,一共连续多次向两级法院提出四项诉讼申请,分别起诉常熟市规划局、发改委、住房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但是相关方面,既没有驳回,也没有立案。
  知情人士透露,最近,这个极具争议的政府项目而导致的动迁事件,已成为最高人民法院的督办案件。

  突击公告

  “由于具体琴湖的建设细则规划还未出来,所以我们并不知道未来琴湖片区动迁完毕后,即将通过招拍挂动迁的土地有多大。”常熟土地储备中心人士告诉记者。
  琴湖片区位于常熟新城区核心区域,地处常熟闹市区和风景区的交汇点,由于多年来的商业发展,该地区城市空间日益拥挤和局促,而根据常熟总体规划,琴湖的定位与常熟其他景区形成错位与互补。
  根据常熟市政府的设想,未来琴湖将规划建设商务商业区、文化娱乐区、自然健康区、生活服务区和环湖景观带“四区一带”,建成一个工作、生活、休闲、娱乐、旅游五大元素环环相扣的开放式城市休闲生态公园。
  “事实上,对于琴湖的拆迁改造,常熟探讨了好几年,2007年左右就定下一个规划,但是后来不了了之,琴湖边上的居民都知道要拆迁这一事宜,而我们也是在2009年的11月20日,一场市政府会议上了解具体的动迁进程。”常熟土地储备中心的人士表示。
  琴湖片区综合改造工程是整个琴湖片区的核心,前期拆迁工程计划拆除各类建筑物29万平方米,其中独立式住宅房屋687户16万平方米,公寓式及其他住宅房屋124户计0.8万平方米,单位企业24家计8万平方米,村公共设施房屋计0.28万平方米,村(社区)集体资产非住宅房屋3.54万平方米。
  对于补偿,琴湖方面采取的办法为,私有住宅和非住宅房屋将采用“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安置补偿。
  土储中心人士表示,完成的600多户的安置房,主要选在琴湖家园,这个房子可能要到明年交付;以及以前建好的金山苑等小区。琴湖家园现在的均价一般在7000多,而对于琴湖住房的评估一般在1万元左右,评估后超出安置房的部分,采取货币等办法补贴。
  不愿意接受拆迁的包括109栋独院别墅,是经过常熟市政府统一规划,由房产商进行商业开发建设并公开销售的两证齐全的住宅,户主多在2002年购买,其中有的业主将房子装修后才住了不到6年,还有一些业主的房子贷款还没还清。
  而关键在于,对于这些拥有小院子的独院住宅,琴湖政府相关方面,也采用了同样的方式,换取公寓房。独院住宅的居民相比其它公寓,可以多得到20-30%的补偿,但不少户主认为,这远远不及其房屋原有的价值,此即是引起纠纷的关键。

  因“规划变动”之名?

  李刚律师告诉记者,事实上,根据居民方面说法,湖苑五区独院的均价已经达到了2万多元/平米,政府只补偿8000多元/平米,政府方面的赔付没有反映其房屋原有的价值。
  李刚认为,如果一个项目要进行动迁,首先应当拥有规划局发布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建设局发放的拆迁许可证。
  “此前,琴湖发改委批复了《琴湖片区综合改造,区域内八宗地块拆迁工程的批复》,但实际上这个东西应该是由建设局出示。”李刚说。
  据悉,2010年2月21日,琴湖片区的居民曾到常熟市国土资源局询问情况,当业主们问及常熟市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员,如果他们的房屋土地已经被收归国有,那么其土地使用权证是否已经是一张废纸?国土局一位负责人解释称,按照公告的内容土地使用权应该已经被收回。
  居民感到震惊的是,其每家每户都有土地使用证,很多注明了土地使用期是四十年以上,这些都是十年前买下的房屋,由于规划变动,这就成了一张废纸。
  “国务院有明文规定,严禁未经拆迁安置补偿后,收回原土地使用权,而直接供用土地。”李刚表示,“琴湖政府在未对居民进行安置之前,就先公布收回了土地的使用权。这也严重违背了法定的程序。”
  “更重要的是,国家的拆迁管理条例明文规定,禁止政府进入拆迁,但琴湖这个项目是土地储备中心介入拆迁,也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李刚认为。
  不过,常熟市政府一位知情官员告诉本报,“拆迁是为了公共利益”。但李刚认为,这个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我们虽然目前还不知道未来琴湖要建设成什么样,但是从我们了解的琴湖控制性规划上了解到,未来如果建造酒店、别墅、商场等,这些利益就完全被政府和地产商挤占,百姓的利益就无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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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哀兮!愤怒兮!

百姓毫无安全感可言!物权法有什么用?跟国家根本就没什么好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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