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什么是“彻底的合法性”?——对吕澎回应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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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0 22:0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什么是“彻底的合法性”?——对吕澎回应的回应

(转载)什么是“彻底的合法性”?——对吕澎回应的回应


王 林


  最近网上的热闹,跟《除了既得利益,我们还剩下什么?》我那篇文章有关。吕澎的回应似乎涉及很多问题,可仔细一读,值得再论的东西很少。但他关于中国“当代艺术需要争取彻底的合法性”之说,非同小可,不可不答。

  吕澎举了一个例子,说的是广州双年展“展览前两天,文化局官员检查的时候要求将王广义等八个艺术家的作品拿下不能参加展览。可是,我告诉他们,如果你们能够将艺术家的300元报名费退回去,我就拿下。金钱就这样临时阻止了意识形态的压迫。你应该看到,市场的合法性帮助了当代艺术的合法性,尽管这个合法性的时间与空间具有临时的特征,但是,它比作品完全湮没于艺术家的画室里显然有了进步。”——在这个例子中,吕澎没有暗示我们,参展费交得越多越能阻止意识形态压力,他只是遇到了一个①不愿意退回300元报名费的官员②不是既不退钱又要拿下作品的官员。显然这在中国展览检查程序中属于例外。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展览作品总是被检查官员拿下,没有可商量的余地。所以问题不在于你是遇到了好官或是坏官,而在于官方意识形态的新闻检查本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等等的自由,展览无非是公民发表作品的自由权利的体现。谁合法谁不合法,不是很清楚吗?马克思曾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中这样质问道:“你们赞美大自然悦人心目的千变万化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和紫罗兰发出同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的形式呢?”当代艺术创作及其展览如果不在法律上构成对他人的伤害,有什么不合法的!需要用市场的合法性去帮助当代艺术的合法性吗?是新闻检查(包括展览检查)本身不合法,对于这一点,吕澎你是装作不知道,还是根本不敢说?现在官方已经把当代艺术纳入所谓文化创意产业,这不就是吕澎朝思暮想的合法性吗?在中国,不谈论公民的自由权利,而去奢谈市场、资本、金钱带来的合法性,无非是因为有这个中介,就可以谋利、就可以勾兑、就可以讨好向钱看的艺术家,也就可以取悦一面要发展文化产业、一面要严控意识形态的现行体制。吕澎干脆明说己之所愿反而显得坦率,何必绕来绕去呢?

  对于市场经济为艺术创作带来的有限自由,我在文中曾有过这样的描述:“进入21世纪以后,中国的艺术生态的确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就是在各地政府建立文化创意产业基地以彰显政绩的规划之中,全国各大城市都出现了当代艺术社区。有的以艺术机构为主,如北京七九八,上海莫干山,有的以艺术家工作室为主,如北京宋庄、成都蓝顶、重庆黄桷坪。一个改变是官方不再像过去对待圆明园艺术村那样横加驱赶,另一个改变是艺术创作不再像八、九十年代那样总是围绕着艺术院校而发生(上海除外)。在所谓文化创意产业基地生活的艺术家和管理部门的关系是租赁关系,属于市场经济范畴,因而有相当的创作自由,但其中的艺术机构则必须接受意识形态的管理。所以艺术家工作室里作为私人空间正在发生的状态是中国当代艺术创作最真实的状态,各种展览则成为主流意识和批评意识、权利要求和艺术要求、官方立场和民间立场博弈的场所。如果加上国内外资本、大众文化传媒和商业消费人群的介入,这里的各种艺术活动其实也是精英与大众、先锋与流行、个人性与公众性、精神追求与利益追逐之间相互发生、冲突、磨砺、交换和互动的场所。”我要说的正是在这样的场所中,中国当代艺术与当代艺术批评应当发挥作用,发挥其争取公民自由的社会作用和争取精神自由的思想作用。吕澎说:“我估计我们在官方体制这个概念上的判断没有太大的分歧。”既如此,在这个关键之处,你为何不发表点什么意见呢?

  我也想举一个例子。第53届威尼斯双年展中国国家馆已于2009年5月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由文化部指派曾在中央美院的卢昊和正在中央美院的赵力作为策展人,然后由他们及其幕后操纵者选定艺术家,其“主题聚焦于中国当下社会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后的变化趋势,并通过具体的艺术作品去探讨趋势中同一性与差异性的并行不悖。同时,参展艺术家也试图摆脱各自所擅长的平面、装置、影像等创作方式和选用媒材的自足性,不再将中国馆的油库与处女花园仅仅视为参展作品的同一放置空间或共同环境背景,而是更多关注作品之间的有机联系,来再造空间环境。”——请注意“参展艺术家也试图摆脱各自所擅长的平面、装置、影像等创作方式和选用媒材的自足性”这句话,首先是官方代替参展艺术家说出他们的一致意见,而“试图摆脱他们各自擅长的”是什么意思呢?是要去展示他们各自不擅长的吗?总之,他们已不再是作为艺术家个体,而是要组成一个班子,“更多关注作品之间的有机联系,来再造空间环境”,即中国馆所在的油库和处女花园。这种创作方法和流行于文革时期的集体创作班子有什么区别?我想这也是岛子不愿做一个装门面的展览学术顾问拒绝前往威尼斯的原因罢。试比较一下澳门馆今年的组织方式,就什么都会明白。澳门馆今年出展的是两位大陆行为艺术家幸鑫和刮子,是澳门美术馆“以身观身”行为艺术展览活动中公开征集作品后由国内外专家评选的获奖人,既不是市场明星,也不是江湖腕爷,只是凭藉个人创作,并且出场威尼斯也只是个人作品而不是什么集体意志。而大陆国家馆及其展览主题、及其操作方式,意在取消个体性,用所谓“同一性与差异性的并行不悖”来抹煞个体差异性在中国当代艺术中的重要意义,能够代表中国当代艺术的创作成果吗?这是不是吕澎所需要的“完全的合法性”呢?他说:“作为一个严肃的批评家,你难道没有看到直到今天,国家美术馆、美术家协会、画院仍然在排斥当代艺术吗?”而第53届威尼斯双年展也就是文化部和“国家馆”不再排斥当代艺术的例子,但问题是剩下了什么样的当代艺术呢?如果吕澎所言“彻底的合法性”,就是当代艺术连同吕澎本人一道进入现行的国家美术馆、美术家协会、画院等等,那我们也就很清楚吕澎需要的究竟是什么,那我也很清楚吕澎为什么要回避我对王广义(还有卢昊)抗议萨科奇事件的解读(卢昊迅速得到国家回报)、为什么要回避我对当今中国启蒙问题的讨论。从投身市场到卖身官方、从市场收买到官方收编,吕澎对于中国当代艺术的思想线路不可谓不清楚。所以,我估计我们在“官方体制”这个概念上的判断不是没有太大的分歧,而是有太大太大的分歧。我相信吕澎这样的聪明人和他的同道在中国社会现实中能够取得最大限度的成功。只不过即使如此,当代艺术的地火仍然会在边缘、外围、底层和野地燃烧,因而让那些醉心于既得利益的机会主义者们不能够心安理得地享受历史。

2009年5月24日
四川美院桃花山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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